陈知行微微抿了抿嘴唇,犀利的眼神缓缓归于平静。
那个女人的确很可恶,但他来喇叭村的目的可不是跟不相干的女人周旋,他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么无意义的事情上。
“我们明天还要见重要客户,不要节外生枝。毕竟,为高老太爷赚钱,才是我们存在的意义。”
陈知行此言一出,贾志华赶紧点头称是,一挥手把院子里的赌徒们都打发走了,只剩下他和陈知行两个人。
“行哥说得对,明天可是足足三十万的大生意啊!交易的防空洞就在喇叭村和锣鼓村的交界处,我已经派人收拾好了……您看,这提成……”
陈知行冷冷瞥了一眼贾志华:“阎子安心黑手狠是出了名的,没成功之前,谁都别想钱的事,别有命赚没命花。”
陈知行和贾志华一边压低声音商量着,一边进了东边的客厅。
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房顶上还趴着一个江若云。
“还真是黑道的,一交易就是三十万,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?”
这个年代一个万元户都能横着走,三十万完全是个天文数字,可见陈知行他们做的买卖一定是见不得光的。
“姑奶奶我可没工夫和你纠缠,但是为民除害,随手报个警,还是可以做到的。”
江若云一跃从房顶上下来,凭着原主的记忆往村外走去——距离这里最近的派出所在大下洼镇,走着去少说也得两个小时,为了节约体力,她得去一趟隔壁锣鼓村,找之前把她送回家的郑阿姨借自行车才行。
打听了几个村民,她终于找到了郑阿姨家,一看那破房子和院子里堆放着的干柴,江若云的感激之情更甚——如此贫困的郑阿姨却愿意拿出二十块钱给她这个陌生人,这不是雪中送炭,而是舍己为人了。
“是小云吧?你咋来了?有啥事啊?”
郑阿姨抱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学语文课本走了过来,一打量江若云,立即皱起眉头,上前一步一把抓住了她。
“你这是让谁给欺负了,棉袄咋破了?这脖子咋整的?是不是那小卖店的糟老头子又……不对啊,那老头子已经被拘留了,没个三年五载出不来。”
江若云这才意识到,刚才跟陈知行一番斗争,自己现在看着特别像被欺负过。
“阿姨,我没事,就是跟狗打了一架。”
郑阿姨松了一口气,说道:“你这孩子,真是命苦,好不容易回了娘家,咋还让狗撵了。”
可不是么,那条狗叫陈知行,她报复自己的渣爹,他非要狗拿耗子,多管闲事。
郑阿姨一边拉扯着江若云进屋,一边说道:“你要是不嫌弃,就在阿姨家住下,阿姨一双儿女都在市里工作,我男人去年得癌没救过来走了,我也怪孤独的。”
江若云走进屋里,见里面虽然朴素却收拾的纤尘不染,更觉得亲切。
她本来是想收拾完了那个黑窝点就去镇上租个房子住的——她对婆家的记忆非常模糊,又觉得陆景存这种新婚之夜逃走的新郎实属极品渣男,所以,根本不想再和陆家扯上关系,与其回去处理一大家子的关系,还不如隐姓埋名做点生意过滋润日子。
此刻,看到这个家,她却有种莫名的归属感——自己受了郑阿姨的恩惠,如果不让她过上更舒适的日子,岂不是知恩不报?
“阿姨,你这房子真好,我正好没地方去,就在你家住三天,行不?”
江若云心里已经有了盘算——那老光棍的小卖店开不成了,村民的消费需求却还存在,郑阿姨的房子位置不错,正好可以做小卖店的生意,三天,足够她把店经营起来了。
“头一次有人说这破房子不错,你别说住三天,住三年都成。”
郑阿姨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半新不旧的棉袄给江若云换上,又翻出针线盒,帮她缝补那被陈知行扯坏了的衣服。
重生前的女霸总江若云从孤儿院长大,从未感受过母亲的疼爱,如今看着郑阿姨缝补衣服的样子,寒若冰川的心,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。
本以为自己倒霉才穿到了八零年代,遇到的都是江志财和孙五那种卑鄙小人,现在看来,她的运气也没那么差。
“阿姨,您自行车借我用用,我去趟大下洼镇,晚上就回来。”
“那破车挺难蹬的,你小心着点,晚上一定得回家吃饭。”
听到“回家吃饭”四个字,江若云心里又是一暖,答应了一声,拿了车钥匙便骑着破旧的二八男士自行车出门了。
这车果然难蹬,可一想到明天警察叔叔就能抓住黑帮头头陈知行,她这身上就有使不完的力气。
江若云一心把力气用在蹬车上,根本没注意到,出了锣鼓村,她的身后就一直跟着一个挎斗摩托车。
骑摩托的是刚才赌场上输了两千多的小混混翟六子,而挎斗了里挤着他的两个堂弟,都是刚才跟江若云在牌桌上切磋过的。
“这小娘们心真够大的,刚被行哥收拾完,还蹬车上镇里,看来行哥是真不行,小娘们蹬车还挺有劲的。”
“别瞎叭叭!行哥行不行,那是你们能讨论的?别忘了我们找她干啥!”
“对,要钱!这小娘们敢在太岁头上动土,就别怪我们手太黑,咱们把钱都要回来,顺便让她爽翻天!”
“对对对,行哥不行,我们行啊!”
“闭嘴,行哥不行的事谁都不能乱说!”
三个人嘴上尊重行哥,可却发出了一阵一阵的鬼笑,仿佛自己在某方面已经比老大强了,而那个距离他们十几米的女人,已经是瓮中之鳖。
江若云蹬着车,隐隐觉得不对劲——身后那辆破挎斗摩托的突突声也太明显了吧,这路上七八个岔路,怎么就这么巧,非要一直跟着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