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如何,自己决定去首都的事是定局,而他决定跟张丽仪结婚也是定局。这个吻,改变不了什么,也代表不了什么。……第二天,早上。叶素华趴在床边醒来的时候,抬眼正对上季延骁的视线。不等她张口,季延骁神色冷沉,当即便是责骂:“你一个女孩子,怎么能随意在男人的房间里过夜?要是被人看到了,就不怕被嚼舌根吗?”一看他这态度,叶素华就知道他不记得昨晚的事了。也好,这样也省得两人尴尬。叶素华点点头:“我知道了,哥你记得吃药,我就先去福利院了。”
轰!
叶素华脑袋此刻一片空白。
不等她回过神来,季延骁头一栽,竟是已经昏睡了过去。
“哥!”
叶素华从他身上起来,连忙翻开药袋给他喂了药。
直到他呼吸声平稳下来,她才松了口气,只是自己那颗猛烈跳动的心脏却依旧混乱。
她就这么盯着季延骁的脸庞,心里乱糟糟,满是那个炙热的吻。
叶素华不明白,季延骁刚刚是什么意思……
他是病糊涂了吗?可他亲口说他知道她是谁,还是亲了她。
为什么……
如果他喜欢她,那为什么还要一次次拒绝她?
如果他不喜欢她,那刚刚又为什么要吻她?
思绪如同一团乱麻缠绕着叶素华的心。
她看着面前的人,却发现自己似乎怎么都看不透他。
半晌,叶素华又记起了季延骁任务前的那张结婚照,她心跳渐渐趋于平缓,将所有的思绪赶出脑海。
算了,不必多想了。
不管如何,自己决定去首都的事是定局,而他决定跟张丽仪结婚也是定局。
这个吻,改变不了什么,也代表不了什么。
……
第二天,早上。
叶素华趴在床边醒来的时候,抬眼正对上季延骁的视线。
不等她张口,季延骁神色冷沉,当即便是责骂:“你一个女孩子,怎么能随意在男人的房间里过夜?要是被人看到了,就不怕被嚼舌根吗?”
一看他这态度,叶素华就知道他不记得昨晚的事了。
也好,这样也省得两人尴尬。
叶素华点点头:“我知道了,哥你记得吃药,我就先去福利院了。”
说完,她拿起旁边新买的拐杖,起身往外走。
回到房间,叶素华看了墙上的日历,连同昨天的一起,伸手撕下两页。
今天是8月21日,距离她离开,还剩12天。
叶素华洗了把脸,撑着拐杖就去福利院。
到福利院,杨院长看她笑了笑:“你现在也不用来得这么勤,马上就要去首都了,你去忙你自己的事。”
叶素华只是笑笑:“我也没什么事要忙,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。”
杨院长看她几眼,又问:“你要去首都的事,和季营长说了吗?”
叶素华顿了一下,摇摇头:“还有十来天,不着急。”
其实季延骁知不知道都无所谓,他也不在乎,等要走的时候再说吧。
下午五点。
叶素华撑着拐杖回到家,季延骁便给她递来了一纸箱包裹。
“这是我爸妈从羊城给你寄的。”
里面有书,有羊城的特产,还有衣服。
其中最注目的是一条布拉吉裙子。
叶素华神色一怔,自从十岁那年,一场火灾夺走了她健康的左腿后,她就再也没穿过裙子。
季延骁就在旁边,开口道:“喜欢就去换上试试。”
叶素华犹豫了一下,拿着裙子去房间。
换好后,她来到穿衣镜前。
可很快,她的视线还是不可遏制地落在自己左腿上,上面被烧伤的疤痕丑陋盘旋,恶心可怖至极。
就连她自己,都不愿多看一眼。
叶素华攥紧了手,默默地把裙子换下。
重新走出来,季延骁见她还穿着原来的衣物,眉头一皱:“怎么不换?”
叶素华挤出一抹笑:“等季叔季婶回来后,我再穿。”
季延骁也没多说,只是说道:“收拾一下,我带你去吃饭。”
能让他病刚好就要出门去吃饭的人,估计也只有张丽仪了。
叶素华顿了一下,拒绝:“哥,我自己在家吃,就不打扰你和丽仪姐了。”
季延骁看向她:“叫你去跟我去就是了。”
不容置喙的态度。
叶素华只好跟着季延骁一起去吃饭。
吉普车停在了一家这个年代很稀少的西餐厅门口。
叶素华进去的时候,里面非常安静,也只有她的拐杖发出“哒哒”声。
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。
叶素华心里一抖,低下了头。
紧接着她的拐杖被季延骁拿走,他直接伸手扶着她往里走。
一路到了餐桌。
她才发现这顿饭,除了张丽仪,还有位陌生男人。
张丽仪带笑地站起来,热情介绍:“素华妹妹,来,我给你介绍一下,这位罗峯同志,25岁,做邮递员的,金饭碗嘞!你们认识一下。”
叶素华一怔,目光看向一旁的季延骁。
季延骁态度却沉默不语。
叶素华的心狠狠揪起来,开口问:“哥,你今天带我来,就是希望我跟他相亲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