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秒今天还是跟白梨一起坐车,两人同龄又同路,相处的很放松,讨论着今天要去看什么书。座位前方有一位妙龄女郎,留着一头乌黑浓亮的卷发,照着镜子,似乎很不满意今天的妆容,她自言自语地吐槽了一句:“怎么那么多痘痘啊。”擄陈秒对于“痘痘”这个字眼很在意,听见这话就微微低下了头,小声地对白梨说:“我下次应该戴个口罩。”白梨心思敏感,能捕捉到她说的意思,赶紧拍了拍她的手,轻声说道:“没必要,闷着反而不好,青春期是这样的,慢慢都能好,你很可爱,很漂亮的。”
然而那碗海鲜粥方野还是没吃完。擄
白梨却趁他吃饭的时候,给他画了一副素描画,笔触很顺手,毕竟画了那么多年,不一会就能完成。
她把这幅画放到房间里。
陵江很好,终于有一间房子,能够藏住她的秘密。
当晚。
白梨侧躺在床上,满脑子都在想方野的事情。
她所在的学校是继父安排的私人高中,似乎继父的子女都要去那里上学,她沾了继女这个身份的光。
那个学校有专业的心理医生,每周都会替学生做心理评估。擄
她得到的结果永远是厌世人格。
敏感,自我封闭,消极,与自我放弃是这个人格的特点。
她从没有给自己立过什么目标,也不期待未来,但今天不知怎的,她觉得有点奇怪。
坐起身子拿过旁边的温水,轻轻喝了一口。
第一次,她内心隐隐约约想快点成年,想努力学习更多知识,变成个比较厉害的人。
到底为什么会这样。
不知道。擄
或许是看不过眼了?
老天不想拯救方野,世人不想拯救方野。
但她想拯救方野!
这个想法一出来,白梨被惊到了,杯子顺手就滑落到地上,洒了满地的碎渣。
她赶紧弯腰去捡,手指被尖锐的玻璃划出一道口子,鲜血迅速从指尖翻涌出来。
白梨盯着红色的液体。
内心深处好像有一颗种子也被这鲜血染红,然后开始野蛮生长。擄
收拾完玻璃碎片,她拿出手机,在备忘录里敲打出几行字。
——赚钱。
——学习。
——考个好大学。
她躺回床上闭上眼睛,止不住的想,如果这些目标都完成的那天,她是否就拥有了操控人生的底气。
……
七月末尾很快来到了。擄
白梨现在除了每天画画,还会去陵江市新区的图书馆看书,生活有条不紊的进行着。
那天过后,白梨就格外珍惜时间,妄图用尽全部力气朝自己的目标迈进。
她也渐渐开始看不见方野了。
尽管生活在同一屋檐下,方野总是早出晚归,最近几天更是根本没有回家。
给白梨发的信息是没空,让她记得把房门锁好。
城子哥和小白哥会轮流去她家看看,一是为了恐吓老城区的那群坏人,二是看看家里有没有需要帮忙搭把手的。
白梨日子过得忙碌而充实,就连胡女士在那天挂掉电话后,也没再找过她。擄
倒是那个继兄给她发过几条消息,她设置了免打扰功能,平时更是看都不会看一眼。
七月二十八号。
白梨照常站在路口等公交车,跟她同行的路上还有一个女生,经常跟她一起去图书馆,渐渐的两个人成为了看书搭子。
经过了解,白梨知道那个女生叫陈秒,因为熬夜刻苦学习,她额头上起了一排青春痘,只能用厚厚的刘海遮盖,脸上却又蹦出来好几颗。
微风拂过深绿的印度紫檀树。
陈秒今天还是跟白梨一起坐车,两人同龄又同路,相处的很放松,讨论着今天要去看什么书。
座位前方有一位妙龄女郎,留着一头乌黑浓亮的卷发,照着镜子,似乎很不满意今天的妆容,她自言自语地吐槽了一句:“怎么那么多痘痘啊。”擄
陈秒对于“痘痘”这个字眼很在意,听见这话就微微低下了头,小声地对白梨说:“我下次应该戴个口罩。”
白梨心思敏感,能捕捉到她说的意思,赶紧拍了拍她的手,轻声说道:“没必要,闷着反而不好,青春期是这样的,慢慢都能好,你很可爱,很漂亮的。”
被夸了好几句,陈秒脸上终于泛起羞涩的笑。
进了图书馆后,两人就各挑了一本书安静的坐在角落看。
这座图书馆设立在陵水湖岸旁,落地窗吸纳着所有的美景,供来读书的客人休息观赏。
白梨一看书就停不下来。
如果说方野是天赋型聪明人,那她一定就是超级努力型。擄
她并不热爱读书,只是她知道,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,读书是积累能力的最好方法。
到了下午三点的时候,天空忽然又下了一场雨,一直下到晚上六点钟。
就在这座风雨飘摇的城市里,方野被人请到了附近的高档茶居做客。
这一年能请的起保镖的土老板不多,但陵江人会做生意,土老板也大方,请来的保镖就有十多个,比影视明星有排场。
方野坐在一个中年男人的对面。
中年男人笑眯眯地对他说:“小野,听说你最近很缺钱?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干。”
方野抬眸,目光仍是淡淡的,却有一抹难以察觉的野心:“做什么?”擄
土老板就喜欢他的这股tຊ狠劲,笑着说:“我最近又有一个大项目,可惜我手下都是一群怂包,听见当年出了几条人命就怕了,护起场子来畏首畏尾的,害我的工地天天出岔子,这样下去我的损失就大了。”
方野说:“你想让我去看场子?”
“对。”土老板脸上的笑容更大:“我就说你是聪明人,我打听过了,你奶奶身体不好,你又要上大学,正好我这工程还有两个月,只要你肯跟着我干,我保证,你这几年什么都不用愁了,你那群兄弟也可以混个饭吃。”
什么年代都不缺穷途末路的人,这个老板就是当年赏识他的工头,叫红头哥。
当然,他不是赏识方野的年轻和才华,当在一个人什么都不是的时候,年轻和才华算个屁啊。
他赏识的,是方野命硬,还不怕死。
至少当年在他工地的时候,这个少年为了活下去,确确实实丢过半条命。擄
不怕死,还有脑子的人在什么时候都是稀缺的。
方野的目光落在那群保镖上,冷静开口:“如果我不愿意呢?”
他不怕死,一直都不怕。
但他并不想送死。
家里有一个奶奶等他。
还有……一个白梨。
那小孩挺可怜,他死了,下次她再无路可走的时候,还有谁能管她?擄
红头哥也猜想到了他的想法,眉间有些失望与轻蔑,那些烂工作才能挣几个钱?
只不过没有强迫,他伪善的笑了:“行,那你走吧。”
方野毫不犹豫起身,然后就被几个保镖围住,拳头直直落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