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沛白最爱吃的玉米排骨汤来啦!”孟知郡端着一大碗玉米排骨汤放在我的面前。我拿起勺子给孟知郡盛了一碗:“辛苦了,我的大厨师。”孟知郡用小瓷勺子舀起一点汤,吹了吹,递到我的嘴边:“快尝尝我做的汤有没有干爹的味道。”我就着他的手尝了一口,眼睛一亮:“不错嘛!深得我爸的真传!”我毫不吝啬地夸赞道。孟知郡扬起大大的笑脸,眼睛里仿佛有星光。我的心跳仿佛在一瞬间加速,那份心动如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,轻轻地洒落在心间,温暖而明亮。
我擦了擦眼角的泪,努力地扬起笑脸。
这个偌大的家,会由我和孟知郡一起撑下去。
“沛白最爱吃的玉米排骨汤来啦!”孟知郡端着一大碗玉米排骨汤放在我的面前。
我拿起勺子给孟知郡盛了一碗:“辛苦了,我的大厨师。”
孟知郡用小瓷勺子舀起一点汤,吹了吹,递到我的嘴边:“快尝尝我做的汤有没有干爹的味道。”
我就着他的手尝了一口,眼睛一亮:“不错嘛!深得我爸的真传!”
我毫不吝啬地夸赞道。
孟知郡扬起大大的笑脸,眼睛里仿佛有星光。
我的心跳仿佛在一瞬间加速,那份心动如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,轻轻地洒落在心间,温暖而明亮。
和当初和陆淮在一起的感觉不一样。
回想起那段时光,我更多地是在追赶,对,就是在追赶陆淮的脚步。
他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,感觉离我很遥远,只是我的满腔喜欢让我忽视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。
他当初确实是不爱我的,只是我身在局中,察觉不到。
“回神了。”孟知郡的手在我的眼前晃着。
我回过神来,发现他的脸通红,这是我才发现我盯着孟知郡发神,倏地我的脸也开始发烫。
“快……快吃饭,再不吃菜都凉了。”
我结结巴巴地说道。
孟知郡也慌乱地拿筷子夹菜。
吃完饭,我和孟知郡一起在厨房里洗碗。
“待会陪你去买两件衣服,你的衣服太少了。”孟知郡手上全是泡泡,但还不忘惦记我的事。
我把洗干净地碗放进橱柜:“我的衣服也不少啦,倒是你该买两件了。去谈生意穿的不好,别人都不待见你。”
“我一个大老爷们买那么多衣服干嘛,再说了和我谈生意,那是看上我的实力,不是看我穿什么衣服的。”孟知郡满不在意回道。
他总是这样,什么都是紧着我先来,从不在意自己。
我注意到他的衣服有些小地方都打了小补丁,虽然不仔细看,看不出,但是不能掩饰它σσψ不是一个补丁的事实。
我佯装生气:“你不买,我就不买。什么德行!”
孟知郡见我生气,连忙哄道:“我买,我买,我们都买两件。”
我这才有了笑脸。
国营商场里,人声鼎沸。
一二层都是服装类的商品,各式各样的,还有没有裁成衣服的布匹,只是颜色不多,大多是蓝,白,黑,灰这几种。
孟知郡了带着我在一家卖连衣裙的店前停下:“要进去看看吗?你以前不是最爱穿连衣裙了吗?”
我看着挂在墙上漂亮的小碎花裙子,眼神暗了暗。
“我以前喜欢,现在不喜欢了,也不合适了。”
我冲孟知郡摇摇头:“陪我去看看衬衫吧。”
我拉着孟知郡刚想走,就碰见了从店里出来的谢彩玲。
我本来想装作不认识,径直走掉,但谢彩玲叫住了我:“姜晚?”
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的不确定。
基于礼貌,我停下和她寒暄:“是我,好巧,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了你。”
谢彩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,她的旁边还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妇人。
“我和我婆婆来逛逛,我怀孕了,有点长胖,来买点宽松的衣服穿。”
她温柔地摸着自己的肚子,我的目光也落在她的肚子上。
“你结婚了?”我诧异地问道。
“对,前两年就结婚了。”现在的谢彩玲和我记忆中的谢彩玲完全不一样,或许是为人母了,她身上的气质也不自觉地柔和了下来。
她犹豫地开口:“你和津南当年的那件事,是我们误会了你,津南现在对你是有感情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