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上车。”除此之外,没有多余的词。程安笙抿唇,不矫情的上车,任他载着自己回家。她和霍琛的交情算不得多。哪怕同床共枕这么多天,他们之间的对话也不超过十次。她要忙她的事,他也要忙他的事,井水不犯河水。晚间郊外车流少,不到半个小时,霍琛就把车停在了别墅门口。他率先下车。程安笙也下车,刚想上楼的时候,被霍琛喊住。“过来。”他手里提着医疗箱:“把校服外套脱了。”那么重的东西砸在肩上,除非钢筋铁骨,否则必会受
表演最后以程安笙的鼓音收尾。
她取下耳机,正欲离开时,简骄阳喘着气,在麦克风里喊道:
“英明神武的女王殿下。”
程安笙不明所以的抬头。
台下观众也不明所以的看简骄阳。
只见简骄阳单膝跪地,一只手拿着话筒,一只手向程安笙伸去,仿佛在等待神明的垂怜。
七班其余学生也背对观众,半跪在地,一只手背负在身后,一只手伸向她。
年轻的脸上,洋溢着膜拜与欢喜。
这阵仗,程安笙刚到七班时见过。
彼时彼刻,恰如,此时此刻。
他们异口同声,嗓音洪亮:
“请驾临王位,挥舞权杖,驱散迷雾与黑暗吧!”
这原本只是一句戏言。
是大家无聊至极,中二魂发作时,诞生的称呼。
可程安笙真的如同天上下来的神明,把他们身边的迷雾驱散,让他们在短短半个月里,反超了一直遥遥领先的一班。
让他们从黑暗的角落里,拾回尊严和自信。
有些人不是嘲讽程安笙配不上“女王”这个词吗?
现在,他们臣服在此,就是要昭告外界。
程安笙配得上“女王”二字!
她绝配,顶配,天仙配!
“女王!女王!”
台下的迷弟迷妹们站起来,呐喊狂欢。
“女王!女王!”
也有人跟着起哄,把气氛拱到极致。
要不是主持人眼尖,反应快,及时出来救场
,把七班的人“请”了下去,这场联欢晚会怕是要成程安笙的个人粉丝见面会了。
观众席,容清如聆听着比她登台表演时,反响更大的欢呼声,脸上的笑容不受控制的慢慢扭曲。
“清如,你身体不舒服吗?”沈温玉担心的问。
“没事的,沈哥哥,你不用担心……”容清如连忙调整自己的表情,转头看沈温玉。
却发现沈温玉已经没再看她,而是盯着程安笙离去的背影,眼中闪烁震惊和惊艳。
他从不知道程安笙竟然会打架子鼓,还打的这么激燃帅气……
容清如攥紧点缀在礼服上的花边。
该死的程安笙!
咔。
精心缝制的花边裂开了。
—
舞台幕后。
来往的人很多,有的是工作人员,有的是刚从舞台上下来的人,也有准备上舞台的人。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小男孩东跑西窜,大概是某个工作人员的孩子。
“女王,你架子鼓超赞的!”简骄阳眼中的崇拜快要溢出来了。
他发现程安笙永远都比他想象中强。
格斗是如此,学习是如此,连打架子鼓都是如此!
二班的班主任和学生到底是有多蠢,才会那样皮欺负和瞧不起女王啊?
“还好。”程安笙淡淡回复。
“我带他们先去卸妆啦,咱们明天见!”简骄阳挥挥手,带七班学生卸妆去了。
程安笙看看时间,打算打道
回府。
就在此时,头顶传来一声巨响,随后整个舞台的棚顶都塌陷下来!
电源被割断,灯光瞬间消失,尖叫声四起,火舌肆虐。
“妈妈!哇!”小男孩在混乱中哭泣。
“宝宝!宝宝你在哪儿!”小男孩的妈妈急的左看右看,最后终于在五米开外的地方看到了孩子。
“站在原地别动,妈妈过来找你!”她逆人流而去。
哐当!
头顶再度传来巨响,断裂的承重柱向男孩砸去!
妈妈目眦欲裂,徒劳的伸出手,却被人群冲开。
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即将遭受重击!
在最关键的一刻,程安笙冲了过去,把男孩护在怀里,让断裂的承重柱砸在自己肩背。
舞台塌陷的更彻底了,灰尘弥漫。
舞台外,上官青霖指挥现场疏散,消防水管也很快接过来,扑灭火势。
因为处理的及时,倒也没造成多大的伤亡。
霍琛环顾四周,眉头紧锁。
算算时间,程安笙应该还没离开这里。
“在找程安笙?”上官青霖轻松道:“她可能已经走了,就算没走,以她的本领,这种级别的事故也伤不了她,放心。”
那家伙可是能徒手干掉外籍杀手的猛女!
霍琛想想也是,迈开长腿离开。
“我的孩子在承重柱下!那个叫程安笙的女生也在承重柱下,快救救他们!”男孩的妈妈哭嚷着,与霍琛擦
肩而过。
霍琛脚步一顿,猛地转身。
另一边,几个保安也把最大的承重柱推开,推开后,他们愣住了。
他们看见一个女生抱着男孩,半跪在地,另一只手还扶着男孩的头,似是担心他头部受创。
“姐……姐姐?”男孩目光呆滞,满脸灰土。
“去找你妈妈吧。”程安笙松开男孩,缓缓站起。
“女王!你没事吧?”听到动静的简骄阳等人半路折返,焦急的询问。
“没事。”程安笙语气平静,拍去身上的灰朝外走去。
她所过之处,无人不用钦佩的眼神看她。
毕竟不是每个人,都能在生死危难之际,舍身去救他人!
见她走路正常,神色也正常,大家放下心来,各忙各的去了。
“看她平日冷冰冰的,没想到关键时刻……嗯?阿深人呢?”
上官青霖找了半天,也没找到好友的身影。
—
校外。
夜幕沉沉,星光璀璨。
程安笙在马路对面搜索季家司机的位置。
她没有跟司机说今天有联欢晚会的事,也不知道司机会不会等她到现在。
搜寻之际,一辆黑色跑车停在程安笙面前。
驾驶位降下车窗,露出司机那张惊为天人的俊美脸庞。
“上车。”
除此之外,没有多余的词。
程安笙抿唇,不矫情的上车,任他载着自己回家。
她和霍琛的交情算不得多。
哪怕同床共
枕这么多天,他们之间的对话也不超过十次。
她要忙她的事,他也要忙他的事,井水不犯河水。
晚间郊外车流少,不到半个小时,霍琛就把车停在了别墅门口。
他率先下车。
程安笙也下车,刚想上楼的时候,被霍琛喊住。
“过来。”他手里提着医疗箱:“把校服外套脱了。”
那么重的东西砸在肩上,除非钢筋铁骨,否则必会受伤。
眼前的少女显然还没有进化到超脱自然的范畴。
程安笙犹豫片刻,走过去坐在他身边,解开针织外套的纽扣。
外套从肩膀滑落,露出小背心,和背部一大片惹眼的淤红。
这种红,和她本身白嫩的肌肤,交错出极大的反差。
霍琛瞳孔轻缩。
程安笙的伤势,比他预料中还要重。
他打开医疗箱,迅速又轻柔的亲自为她涂药,低沉的嗓音在夜色中更加低沉:
“为什么不哭也不喊疼?”
因为疼痛而哭喊,是人类出生就具有的本能,也是人类向外界传达信息的方式之一。
多少娇娇女稍微磕碰一下,都会红眼眶。
她也是女孩子。
“没用。”程安笙黑白分明的瞳孔里,没有一丝波动:
“喊疼会暴露你的位置,哭声不仅会暴露位置,还会把你体内赖以生存的盐分带去。”
想要活着,就不能哭喊。
这是她所生存的世界,教给她的第一道法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