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枕月这样的装扮,余缺也是眼前一亮,她邀功般的转了一圈,问道:“怎么样?酷不酷?”余缺笑着点了点头:“酷,木槿果真穿什么都好看。”洛枕月笑了笑,跟着余缺走到了他的机车旁。余缺拿出一个全新的粉色头盔递给洛枕月,说道:“木槿,这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专属头盔,和我的同款不同色。”凌时聿见状,原本端起茶杯的手都顿了顿。这下完了,洛枕月最讨厌的就是粉色。
论年龄,他肯定是比不过余缺的了。余缺今年二十五岁,正是大好的年纪。
但他比余缺多活了八年,阅历比余缺丰富很多嘛,凌时聿只得这样安慰自己。
论家世和财力,余家本来就不如霍家,更何况余缺的上面还有一个哥哥。
余家的产业都由余缺的哥哥接手了,而凌时聿则是霍家唯一的继承人,并且凌时聿现在早已在霍氏集团大权在握。
不过余缺本来就对继承家产不感兴趣,他热爱摩托车机车,因此开了一家摩托车机车俱乐部,组建了摩托车车队,自己当上了老板,还会时不时去参加组织一些比赛。
今天余缺要带洛枕月去看的就是他们俱乐部举办的摩托车排位赛。
如今余缺的俱乐部生意做的不错,加上余家的加持,如今余缺主理的俱乐部早已是京北最大的摩托车俱乐部,也算是在事业上风生水起。
但余缺的俱乐部和凌时聿坐拥的霍氏集团相比,那还是有些不够看的。
凌时聿原本以为自己在事业上也算是扳回了一成,但仔细想想,余缺的事业是自己热爱的。而凌时聿所热爱的珠宝设计,早就在他二十二岁那年被他埋葬和割舍了。
至于接手霍氏集团的生意,凌时聿自觉自己算不上讨厌,但也绝对不能说是喜欢。
于是在事业这一点上,凌时聿好像还是输了。
不过凌时聿唯独可以沾沾自喜的是,被他所舍弃的梦想,洛枕月替他完成了,她完成的很好。
论外貌,余缺和凌时聿完全是两种风格。
余缺不羁中带着热情,而凌时聿则是成熟中带着冷漠,不过他们倒都是不可多得的帅哥。
论对洛枕月的喜欢,凌时聿觉得他作为一个外人,无法评判余缺对洛枕月的感情。
但如果要论对洛枕月的了解程度,zl如果凌时聿说第二,那就没有人敢说第一了,毕竟洛枕月可以算是凌时聿看着长大的。
就在此时,余缺终于上前一步,按响了洛枕月家的门铃。
凌时聿被那清脆的门铃声打断了思绪,他抬手看了一下腕表,指针正好指向九点三十分。
洛枕月适时地打开了门,凌时聿也不由得被她吸引住了视线。
洛枕月今天本来是想穿裙子的,但考虑到余缺今天是骑机车来接她,她穿裙子多少有些不方便。
于是她一改从前的甜美风格,从衣帽间里翻找出了自己的牛仔外套和铅笔裤,也准备配合余缺酷一把,甚至于连头发都用卷发棒烫成了大波浪。
凌时聿看出了洛枕月的精心打扮,心里不由得有些酸溜溜的。
他没想到,洛枕月竟然会为了余缺而改变自己的风格,于是凌时聿又在心里给自己的胜算扣了两分。
洛枕月这样的装扮,余缺也是眼前一亮,她邀功般的转了一圈,问道:“怎么样?酷不酷?”
余缺笑着点了点头:“酷,木槿果真穿什么都好看。”
洛枕月笑了笑,跟着余缺走到了他的机车旁。
余缺拿出一个全新的粉色头盔递给洛枕月,说道:“木槿,这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专属头盔,和我的同款不同色。”
凌时聿见状,原本端起茶杯的手都顿了顿。
这下完了,洛枕月最讨厌的就是粉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