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赶不上变化,意外总发生在明天之前。
一大清早,高歌就收拾好了背包,仔细检查了一番装备,才将厚重的黑色西装大衣套在最外层。
快递中就数衣服是最多的,这大衣应该是某个男人买的。
厚实挺阔的版型,穿在高歌身上快要拖地,袖子也长出一截遮住了手掌。
此时,大衣上已经抹上了丧尸的血肉泥滓,几块肉粘连黏稠挂满衣服,腐臭腥味直冲脑门。
“阿姨…”成轩也早早起床,看着高歌的脸神采奕奕。
高歌从桌上拿起自己昨夜改良的玩具枪递给成轩:“你一个人留在这里,万事小心,不要开门也不要开窗,这个枪的子弹里,我插进了螺丝钉和长针,你拿在身上也是能有点用处的。”
这把玩具枪是经典的塑料外壳和泡沫子弹,没有杀伤力更没有威慑力,但好在它的子弹打出时很有力,可以冲击到两米左右的距离。
因为不放心成轩,所以高歌从这堆快递中挑出了拼接桌子的螺丝钉和针线盒里的长针,将泡沫子弹从中间剪开,插入尖钉和长针,使得子弹和原来的长度大约一致,这样都装进弹匣,也算是个小暗器。
成轩兴致冲冲地接过,对准一米远的纸箱射出一弹,果然,子弹牢牢地插入纸箱。
“谢谢阿姨!”看得出来,成轩很是喜欢高歌改造的玩具。
突然,高歌捕捉到一些奇怪的声音,似乎来自于楼上。
很细小的噼啪声响持续发出,不像是人制造出的声音,倒像是…
高歌心头一颤,迅速跑到阳台开了窗,探出身一看,果然,楼上的窗口处向上飘着浓重呛鼻的黑烟!
起火了!
来不及多想,高歌大喊:“快给球球套绳子!”
她手上麻利地将志科的牵引绳穿好,然后拉起成轩一起冲出门外。
看了一眼玻璃门外聚集的丧尸,高歌果断选择走向地下停车场的楼梯。
只是还没跨出两步,高歌又折返回来,不顾恶心将手伸进今早被剖腹的丧尸,急慌慌地从里面扯了两把肉泥抹在成轩身上,又在下楼梯前顺手将小门的锁拆开,这才拉着成轩狂跑下楼。
冬天的早晨很冷,也很黑,走在负层楼梯更是伸手不见五指,但成轩适时拿出了照明灯,灯一开,骤然点亮楼梯间。
地下停车场在负二层,下来直走一百米就是一个小出口,但高歌并不打算走那里。
单元楼门口都游荡着那许多丧尸,更不论小区内该有多少了。
如果从小出口出去,面对的必然是一群虎视眈眈的丧尸。
更何况高歌原本的计划便是从停车场直接绕到九号楼所在的出口。
那里往右是一个小花园,而往前走大约一百米,就是高歌要去往医院最近的小区北门口。
拉着成轩刚走到第一个拐角,耳边就传来了沉闷的“轰”声。
高歌知道,整栋楼要被点燃了。
火势的蔓延远比人们想象的速度更快,一个没有手掌大的火苗可以在两分钟内点燃房间一切可燃物,而随着黑色浓烟的覆盖和上飘,整栋楼也很快会被火焰吞噬。
而地下停车场,会安装防火卷帘门。
卷帘门的一侧上方拖着长长的铁链条,高歌抓着链条,试图将门关上,只是这卷帘门似乎没怎么运作过,高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拖动分毫。
从刚才就一直在状况外的成轩此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他一脸懵地被拽出来,又一脸懵地跑下楼。现在终于停下来,却见阿姨在拽铁链子。
但这样也好,他本来也想跟着阿姨走的,连背包也收拾好了。
刚才出门慌张,高歌并没有注意到,成轩顺手背起的背包。
他也想帮忙,但够不到。
高歌的本意是阻断火势向其他几栋楼蔓延的可能,但此时她再有善心,也不能不顾自己和成轩还有小狗的安全。
正当高歌要松手离开时,从后面出来了两个人,拉住了铁链。
“骄骄姐姐!”高歌回头,惊喜出声。
孟骄是高歌对面楼的邻居,是高歌搬来这个小区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。
她个头很高挑,身材又瘦,比高歌看起来还要高小半个头,嫩白的面庞上,一双眨着细长睫毛的眼睛带着笑意。
三人合力,很快就拉下了卷帘门。
没敢停歇,又向九号楼的出口靠拢了些,几人才停下来说话。
“那个门怎么回事?”孟骄率先发问。
高歌大概讲了今早发生的情况,回答完孟骄的问题后,才问话道:“你们怎么在这里?”
孟骄身边的人高歌并没见过,但她知道,这是孟骄常提到的男友。
听着孟骄的描述,高歌才知道,丧尸爆发时孟骄的男友徐仰明刚好在她家。
一个月过去,家里囤的食物全部吃光了,两人商量一番,决定开车去新区回孟骄的妈妈家。
孟骄的妈妈在新城区开了一家超市,前不久还在超市隔壁盘了一家卤煮熟食店。
通信还正常时,孟骄和孟母通了电话,她妈妈正在超市,很安全。如今吃食方面自然是不愁的。
“你们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回去?”孟骄发出邀请。
高歌摇头:“我也很想去,但今天还有其他事。”
于是高歌问了孟骄超市的地址,两人便各自分开了。
分开前高歌想到一路上看见地下停车场倒地的那几个丧尸,于是问了句:“这些丧尸是你们杀的吗?”
孟骄与徐仰明对视一眼,然后否认了:“不知道啊,我们一路下来,见地上的丧尸全死光了,到现在还没碰见一个活的,也不知道是哪个英雄。”
英雄吗?高歌想到沈鹤与孟骄住的正是同一栋楼。
“也许吧。”高歌应和了句,而后真诚道,“一路小心,下次见。”
很快,不过几分钟,两伙人又见面了,这次是在地下停车场的出口处。
出口横了两辆车,从出口到小区门口都撞满了汽车,不用想,小区外的路上肯定也是当初人们慌张逃命的痕迹。
路被堵,车开不出去。
孟骄两人只好收拾好自己的行李,下车准备步行。
“你们!”彻底有了光亮的孟骄这才看清高歌两人身上的腐肉。
高歌低头看了一眼,还是笑得很甜,一点也没觉得恶心,她贴心地向孟骄解释:“听说抹上丧尸的血肉就不会被咬,所以就这样了,你们要不要?”
徐仰明尽量有礼貌地克制喉头的翻涌:“不用了,谢谢。”
几人有一段顺路,现在又只能走路,再加上高歌与孟骄是朋友,几人便自然而然地结伴同行了。
今天的高歌穿了件正红色的交叉领口衬衫,配一条黑色的牛仔裤,高高束起的长发扎紧盘好,装点了几只发簪。
外头套上一件双面羊绒大衣,将剑挎好又背好背包后,才将那一身黑色“肉泥”大衣裹在外头,本来十分干练利落的造型,因这件大衣看起来有些滑稽。
“小心!”高歌一把拉过背对着出口的孟骄,伸手从头上拔出一只发簪,刺向从车里破窗而出的丧尸,丧尸扑腾的手虚抓着倒地。
孟骄受到了很大震撼,看向高歌的眼中满是不可思议:“宝儿你好厉害!”
面对着自己熟悉的好友,高歌才能流露出一丝年纪小的孩子才会有的娇羞,她笑得挤起一个梨涡:“哪有啊骄骄姐姐。”
“阿明,我也想这么厉害,”孟骄的手里并没有拿武器,她转头兴奋地看向徐仰明。
徐仰明手里提了个砍骨刀,乍一看与他清秀的外表很是不符,他宠溺地看向孟骄:“我会保护好你的。”